王先生在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上二道河村拥有房院一处,并持有政府核发的《宅基地使用证》,王先生一家四代同堂居住于此。2010年9月,因众所周知的河北省“三年大变样”工程,王先生家的房屋被双桥区人民政府组织多个部门强拆。
在房屋被强拆后,针对双桥区人民政府的强拆行为,王先生曾经向承德市人民政府提起过行政复议申请,要求确认双桥区人民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然而,承德市人民政府在收到王先生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始终不肯做出复议决定。
正常的维权道路竟然走不通,事情似乎陷入了死局。
然而,王先生的儿媳秦女士凭着执着的信念,认定双桥区人民政府的强拆行为是违法的,因此,她首先将被强拆的房屋在原地重新建起,一家人继续在此居住,同时,委托北京专业拆迁律师——王光辉律师作为其代理律师,决定在依法维权的道路上走到底。
王律师接受秦女士的委托后,经过调查取证,掌握了双桥区人民政府组织多个部门强拆房屋的证据后,将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承德市国土资源局、承德市双桥区国土资源局、承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德市双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一并作为被告告上了法庭,指出:双桥区政府组织其他被告实施的强拆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和职权依据的,应确认其违法。在庭审中,面对6个被告单位,王光辉律师与共同代理诉讼的律师将众多的被告说得低头无语,然而,此案的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被告的强拆行为“并无不当”而做出了驳回王先生诉请的判决。
王律师和秦女士并未绝望,经过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驳回——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样曲折的历程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于在2014年12月23日做出(2014)冀行申字第152号行政裁定,认定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指令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再审。
虽然到发稿之日,案件尚未开庭,但王律师和秦女士同样有信心,她们将取得最终的胜利。历时四年,经过了多少坎坷和曲折,付出了多少时间和心血,只有律师和当事人清楚,然而,正是凭着这样必胜的信念,王律师和秦女士迎来了胜利的曙光。在同一拆迁区域内的其他被拆迁人早已搬迁,在高楼林立中,只有秦女士一家至今仍居住在原地。四年,是一段漫长的时光,如果换做其他人,或许早已放弃,但有信念的人是打不倒的,在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下,王先生一家终于走过了最黑暗的时光,迎来了春天。
案件能有今天这样的结果,和“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固然有直接的关系,但如果没有当事人和律师的一贯坚持,秦女士一家人恐怕也和当年不计其数的“三年大变样”的受害者一样,只能是“认了”,执着的当事人和执着的律师遇到一起,可谓是强强联手,才有了最后的胜出。